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2018年11月3日,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。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已经开始、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中,应当中止的是()。
正确答案
C
题目解析
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。选项C,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与股东人格严重混同为理由,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但考虑到公司破产申请已被受理,此时再进行此类清偿,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,因此应当中止诉讼。考生仔细品味一下,选项A、B、D,对债务人甲公司来说,此类诉讼会增加公司利益,债权人利益间接受益。因此不应被中止。